关于深入推进“科技成果转化之冬” 工作实施方案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、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关于成果转化工作的部署,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,结合《全省冬季重点工作十大行动》有关要求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时间安排
方案实施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。
二、总体目标
利用四个月时间,通过“科技成果转化之冬”重点工作集中会战,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三个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取得新成效,梳理可转化科技成果200项、企业真实技术需求200项,开展各类成果转化对接活动30场次,实现成果产业化项目60项,新增技术合同交易额120亿元。
三、重点任务
(一)汇聚科技成果。一是建设汇聚省内外的科技成果库,夯实可转化科技成果储备基础。汇聚省内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、重点企业(军工企业、国企央企)的科技成果,实现科研项目登记全覆盖。汇聚国家及省级科技奖项、中科院科技奖项等奖励成果信息,汇集省外科研机构及技术转移机构成果信息。二是科学评价科技成果,根据技术先进性、成熟度、商业化前景、团队意愿和支撑能力等指标,分析研判适合省内落地转化的自主转化、技术转让、技术许可、作价入股、合作开发等转化路径,评估落地转化所需资金、设备、场地等生产要素,为开展面向市(地)、企业的成果发布对接打好基础。三是梳理技术成熟、可产业化的科技成果,形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投资机会清单及商业计划书。
(二)汇聚企业需求。一是围绕我省构建的“4567”现代产业体系,通过省直产业部门、高新区、经开区、产业园区常态化征集,属地管理部门实地走访,各类行业协会内部调研等方式,汇集企业技术、人才、融资政策等需求,分类排序列出需求清单,建设企业发展急盼的需求库。二是梳理分析企业需求。聚焦规上工业企业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,根据技术需求的完整性、可行性、先进性、经济合理性、生产可行性,对企业技术需求进行**评估,研判梳理企业的真需求。
(三)开展供需对接。一是常态化开展“1+N”发布对接活动。围绕地方产业技术创新需求,每月由市(地)科技局、省级以上高新区轮流组织1场综合性的产学研对接活动。省内高校院所、大学科技园、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、省级以上孵化器、行业协会等按照细分领域每月组织N场小规模对接活动,推进一批成果转化应用。二是开展创新驱动产业发展沙龙活动。帮助企业搭建与高校、科研院所、投融资机构合作交流平台,围绕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,组织成果持有人与企业开展对接,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、节点企业和创业企业穿点成链,聚链成群。三是发挥省工研院高质量成果转化平台作用,依据成果评价和企业需求分析,组织成果持有人、投融资机构定期在高新区、经开区、产业园等举办主题沙龙、项目路演、创新赛事、政策宣讲等活动,推介优质科技成果。四是推进科技招商工作。组织举办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招商大会,设哈大齐自创区、佳木斯农高区、龙粤合作招商三个专场,进行市(地)和高新区重点产业推介,组织科技成果招商项目路演对接,推进成果产业化。
(四)优化服务体系。一是加快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、佳木斯国家农高区建设步伐,实施好支持哈大齐自创区、佳木斯农高区的政策措施,打造成果转化集聚区。二是推动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创业**圈建设,首批7个创新创业**圈在成立专班、制定措施、完善**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。支持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。三是抓住国家批准航天**装备未来科技产业园契机,探索“学科+产业”的创新模式,加快形成未来新产业。
(五)完善转化机制。一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领导机制,成立由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,建立责任体系,强化部门联动,加强调度和考核,形成转化合力。二是健全协同工作机制。建立省直部门间、省市间、主管部门与分管领域间的联络机制,协同开展政策制定、政策落实、意见征求等事项。三是建立不定期工作调度机制。以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为目标,通过现场会、视频会等形式组织召开工作通报会,及时查找问题、解决问题。四是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转化机制,发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的作用,形成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。五是健全创新链、产业链、资金链、人才链深度融合机制,集聚人才、资金等各类要素,促进多种创新要素相互驱动、融合发展。
四、具体活动安排
(一)2022年12月份
1.制定全覆盖、可跟踪、可考核的科技成果库建设方案。
2.高校、科研院所、重点企业(军工企业、国企央企)各自建立可转化成果库并汇总到全省科技成果库。
3.分类评价科技成果,为精准推送对接打好基础。制定可转化科技成果投资机会清单,发布转化项目及商业计划书。
4.聚焦“十大产业行动”和“4567”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点产业,通过产业部门、高新区、经开区、产业园区常态化征集企业技术、人才、融资政策等需求。
5.推动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创业**圈建设。
6.抓住国家批准航天**装备未来科技产业园契机,加快部署未来新产业。
(二)2023年1-3月份
1.持续建设成果库、汇集科技成果。
2.持续征集需求。
3.省工研院联合哈尔滨高新区、齐齐哈尔滨高新区、大庆高新区围绕“十大产业行动”各组织一次成果转化对接专场活动。
4.省商务厅联合省工研院组织有关经开区开展2-3场成果转化对接专场活动。
5.省工信厅联合省科技厅、省工研院围绕“十大产业行动”组织2-3场“科技成果沙龙”活动。
6.持续推动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创业**圈建设。
7.持续推动航天**装备未来科技产业园建设。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将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之冬作为全省科技成果重点工作,加大组织领导力度,明确各单位职责,细化任务分工。
(二)加强推进力度。各单位要对所承担的任务制定台帐,分工及责任落实到人,形成重点科技成果服务清单、转化服务措施清单,明确完成时限,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。
(三)加强考核评价。各单位要科学合理设置任务指标,常态化开展督办、督导工作,定期听取工作进展,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。